市环境集团参与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积极建议

发布日期:2015/05/15 来源:环境集团 查看:2467

  市民清理 企业处理 政府管理 社会治理

 


制定《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市人大今年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站在全市角度,系统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法规,使生活垃圾的治理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形成市民清理、企业处理、政府管理、社会治理的全社会治理局面,推动解决杭州“垃圾围城”是环境集团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杭州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的主力军,我司积极参与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去年在市法制办制定《杭州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条例》并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及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修改完善的过程中,我司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根据我司工作实践提出了符合杭州实际的相关建议并得到采纳。5月4日,市人大法工委发布了召开立法听证会公告后,集团改革办、研发中心、运管部、事业发展部、拱墅分公司等部门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逐条研究,认真提出了修改的建议和意见。与此同时,改革办积极组织了听证代表遴选报名工作。经积极努力,我司被选定为听证会陈述人。 

5月13日,集团副总经理陶敏强作为听证代表参加会议并做了听证陈述。我司结合杭州垃圾处置的现状及工作实践,从《条例》草案涉及的适用范围、废弃物循环利用、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的宣传教育、垃圾处置设施规划原则、清洁直运基础设施保障、餐饮厨余垃圾分散与集中处置、分类投放责任人职责、经营权授予、垃圾处理收费收取标准等九个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陶总在会上强调,小垃圾、大系统,杭州市环境集团是垃圾处置的主力军,希望在立法中能多听取企业单位的意见,使条例真正形成企业处理、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居民清理的全社会治理局面。我司建议得到了许多与会听证代表的认同。 

为更加严谨、深刻地表达我司意愿,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要求,我司已认真梳理修改完善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市人大,希望此次《条例》修改能充分体现和建立系统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区辅助、居民配合、媒体正导”的全民治理法治体系。(改革管理办公室 韩英)